本篇文章411字,读完约1分钟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3日——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今天发布的数据,2019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567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1.5%。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后,实际增长率为8.0%,比中国农村地区实际增长率快1.8个百分点。
从收入来源看,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收入为4082元,比上年增长12.5%(除下文另有规定外,均为上年名义增长);人均纯收入4163元,增长7.1%;人均纯收入159元,增长16.5%;人均净转移收入3163元,增长16.3%。
从收入增长的贡献率来看,贫困地区工资性收入对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38.0%,经营性净收入的贡献率为23.0%,财产性净收入的贡献率为1.9%,转移性净收入的贡献率为37.1%。
从不同群体来看,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443元,增长11.5%;全国重点扶贫开发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24元,增长12.1%。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2019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收入11567元
地址:http://www.xuguangxin.com/xlglxw/48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