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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轰动一时的“债券市场”案迎来了判决。
判决文件网近日公布了两起职务侵占罪的判决,披露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PICC资产、海通证券、AVIC证券、榆次农村商业银行的6名债券交易员利用丙级户高买低卖,10多年前获利超过1亿元。
当将来被逮捕时,一些交易员已经成为债券市场的大老板。例如,原中国工商银行金融市场部承销与分销部主任王华在2016年事件发生时被提升为私人银行部副总经理;交通银行金融市场部前高级交易员冯建在事件发生时是中国银行基金子公司的负责人。
其他被捕人员为海通证券原固定收益部交易员杨洋、PICC资产公司原固定收益部交易员谢东辉、AVIC证券原固定收益部债券交易员张磊、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资金运营中心主任王晓勇。
利用丙类家庭合谋获利上亿元
事情必须从10多年前开始。
2007年下半年,梁某某和赖某某计划由赖某某设立一家丙类公司,梁某某利用交易员在银行间债券交易业务中的地位,引进债券市场交易员,与赖某某控制的丙类农户合作进行债券交易,共同谋利。
2008年1月和7月,由赖和实际控制的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上海泰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和宝商银行建立了债券结算代理关系。
2008年上半年,梁谋家与被告杨洋计划利用杨洋在海通证券固定收益部担任交易员,利用其在银行间债券交易业务中的地位。梁某某将金融机构的权益转让给赖某某和控制的唐纺织公司和泰辉公司后,两者发生了私分。
被告杨扬先后与被告谢东辉、冯建、王华、杨默佳策划,利用各自的职务之便,委托其他金融机构代为购买和持有债券,控制债券交易环节和交易价格,获取国债的边际利益,然后通过梁默佳将属于金融机构的利益转移给汤芳公司和泰辉公司,再进行私下分割。
经审理查明,被告杨洋参与了30笔债券交易,总占用金额为人民币5240.92万元;被告谢东辉参与了5笔债券交易,职务侵占总额1083.66万元;被告冯建参与了5笔债券交易,职务侵占总额810.62万元;被告王华参与了2笔债券交易,总占用金额为889.29万元。
此外,AVIC证券交易员张磊、榆次农村商业银行交易员王晓勇也与汤芳公司、泰辉公司有过利益转移,非法获利3000多万元。换句话说,这六个商人的非法利润总计上亿元。
交易者之间的合作
在这种情况下,贸易商和丙类家庭的实际控制者密切合作。
2008年8月至2009年1月期间,被告杨洋通过控制海通证券经营的“08中央银行38号票据”等19笔债券交易中的债券交易环节和交易价格,将海通证券的利益转移给赖某和王玲玲控制的丙类农户汤芳公司和泰辉公司,侵占了海通证券的利益2758万元以上。
2008年10月至2009年3月期间,被告杨洋、谢东辉通过有预谋的操纵债券交易环节和交易价格,将属于海通证券或资产的利益转移给赖、控制的丙类家庭泰辉公司,委托其他金融机构代为购买和持有,侵占海通证券和资产的利益共计7,793,340元。
2008年5月至2009年2月期间,被告人杨扬、冯建有预谋,采用获取国债边际利息、从一级市场安排债券来源、控制债券交易环节和交易价格等方法。、将属于交通银行或海通证券的权益转让给由赖、控制的公司和泰辉公司,侵犯交通银行和海通证券的权益共计506.29万元。
2008年4月至2010年4月,被告与梁、莱、计划通过梁、在“07凤凰cp02”等24家银行间的债券交易过程中,将证券的权益通过梁、转移至莱、控制的唐纺织公司和泰汇公司,共获利1000元。50400.00444444406
2008年4月至2010年5月,被告及被告、计划通过被告、在“08山东陵”等8家银行间的债券交易过程中,将属于榆次农村商业银行的利益转移给赖、控制的丙类农户的公司和泰辉公司,共获利875.602万元。
2009年2月,被告杨扬、、杨谋家策划共同操纵面值4亿元的“09 02国债”的交易环节和交易价格,并通过梁谋家将海通证券的全部收益交付给赖谋和控制的泰辉公司丙类农户。
2008年9月至2009年12月,被告人张磊分别与被告人王晓勇、梁某、赖某、王晓勇有预谋。在交易过程中通过对债券交易环节和交易价格等的控制,实现了“08农垦cp01”等四种银行间债券的交易。、通过梁某、将属于证券的权益先后转让给赖某、控制的唐纺织公司和泰辉公司,利润总额达到
从2008年6月至2009年6月,经过王某某与被告张磊预谋,在两次银行间债券交易过程中,“08铁道部mtn2”和“08中石油mtn1”通过控制债券交易环节和交易价格等方式进行交易。被告先后将工行的股权转让给赖、的丙类家庭公司和泰辉公司,共获利人民币4,136,150元
持有凭证、低价买入和高价卖出都是非法且有利可图的
除了操纵债券交易环节和交易价格,被告还通过代表他们持有债券、低价买入和高价卖出获利。
1.操作“08铝mtn2”
2008年11月,被告冯建所在的交通银行承销了“08中铝mtn2”债券,随后被告冯建与被告谢东辉协商代其持有债券取得债券收益。
2008年11月3日,被告谢东辉委托国投证券以PICC资产的名义购买上述面值总额为人民币2亿元的债券。2009年2月25日,被告杨洋根据被告冯建的指示,安排梁谋家通过丙类户存入上述债券利息共计人民币1亿元。
被告谢东辉根据被告冯建提供的交易要素,安排国投证券以101.4681元的价格将上述面额为1亿元的债券出售给宝商银行。梁某某指示赖某某和王玲玲控股的泰辉公司委托宝商银行以上述价格购买,并指示宝商银行以104.5216的全价出售给事先联系的交通银行。上述交易侵犯PICC资产权益304.33万元。
2.操作“08大唐机组mtn1”
2008年下半年,被告杨洋、计划委托其他机构代其购买和持有凭证,并将海通证券的利益转移给赖、控制的丙类家庭泰辉公司,以获取个人利益。2008年12月,工行牵头承销“08大唐mtn1”债券,被告杨洋、王华计划经营该债券。
2008年12月24日,被告杨洋以支付息票的名义通过了公司的审批。事实上,海通证券支付了直接购买“08大唐mtn1”债券的款项,票面总金额为2亿元。同时,被告杨扬委托东吴证券作为其转委托购买机构,东吴证券根据被告杨扬的指示,分别委托长江证券和宝鸡商业银行购买票面金额为1亿元和2亿元的“08大唐mtn1”债券。
被告杨洋将认购机构名称、认购面额等交易内容告知被告王华,被告王华安排发行机构广发银行分别向海通证券、长江证券和宝鸡商业银行出售上述票面总额为5亿元的债券。
被告杨扬、委托民生银行、杭证、宏源证券等机构代为传递和持有债券后,2009年1月12日,梁谋家指示赖某、控制的泰辉公司委托宝商银行以100.2137的全价购买,并指示宝商银行以101.5923的全价出售给事先联系过的宏源证券。上述交易侵犯海通证券利益共计686.48万元。
3.运行“08网络新cp01”
2008年9月23日,被告张磊口头委托榆次农村商业银行和海通证券代表AVIC证券购买1000万张“08净新cp01”债券,并指示两家机构向AVIC证券出售。被告张磊委托榆次农村商业银行代为购买并持有该债券后。
2008年9月26日,被告王晓勇以榆次农村商业银行的名义,以100.3656的全价从恒丰银行购买了3000万张“08净新cp01”债券。此后,被告王晓勇委托长江证券购买并持有面值5000万元的债券。
2009年3月13日,被告、同意通过桂阳银行将债券出售给宝商银行(泰辉公司的代理银行),被告告知梁,梁指示委托宝商银行以102.0190的全价购买债券,并以103.0772的全价出售给榆次农村商业银行。上述交易获利523,900元。
2009年7月14日,被告王晓勇、张磊同意将债券出售给宝商银行,被告张磊告知王晓勇双方同意的交易内容。王晓勇指示宝商银行根据被告张磊提供的交易要素以103.7738元的全价购买债券,并指示宝商银行以106.0824元的全价将债券出售给华夏银行。上述交易获利114.41万元。
六名非法债券交易员全部被捕
根据判决中的披露,上述环节的利润由相关参与个人按照约定的比例私分。
经法院查明,被告杨洋、谢东辉、、、作为公司员工,共同或者分别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自己的财产,数额巨大。
被告人杨扬与被告人谢东辉、冯建、王华故意犯罪,被告人杨扬、谢东辉、冯建共同犯罪。
被告人王华、张磊利用自己和他人的地位,共同侵占他人财产,其行为均构成侵占罪。依法应当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然而,鉴于几名被告在收到通知后主动来到此案,他们自首了;同时,他能够如实供述自己及其共犯的基本犯罪事实,这是坦白的,而且他也自愿返还非法所得,因此应当依法减轻处罚。
最后,法院裁定被告人杨洋犯有占领罪,判处他6年6个月监禁,并没收550万元财产。
被告人谢东辉犯职业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00万元。
被告人冯建犯职业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
被告人王华犯有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九个月。
被告人张磊犯职业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没收财产五百万元。
被告人王晓勇犯有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上述六名被告的非法所得均依法追回。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非法获利上亿元!工行交行人保资产等6名交易员全栽了 手法大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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