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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1月7日电(记者牛禾)近日,江西恒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生产、销售劣药行政处罚信息披露表》,显示江西恒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药业”)因生产、销售劣药被没收违法所得14.78万元,罚款14.78万元,罚款总额29.56万元。
江西恒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现恒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曾多次被省市监管部门通报药品质量问题。
2018年2月13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湖北省药品质量通报》(2017年第4期)显示,恒康药业生产的三批咳特灵胶囊(批号20170680、20170212和20170218)的“性状”和“水分”项目不符合规定。
2018年5月14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安徽省药品质量通报》(2018年第49期第3期)显示,恒康制药生产的克特灵胶囊(批号20170311)的“性状”和“检验”项目不符合马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的规定。
2018年7月5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湖北省药品质量通报》(2018年第2期)显示,江西恒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批咳特灵胶囊(批号20170106和20170309)被仙桃市食品药品监督检测中心认定为“性状”和“水分”不合格。
2018年10月29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河北省药品质量公告(2018年第3号药品监督抽验)》显示,恒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诺氟沙星胶囊(批号20170503)的溶出度不符合要求。
2018年12月4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药品抽检信息的通知》,2018年第11号,表明清远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发现恒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咳特灵胶囊(批号20170329)在“性状”和“水分”方面不符合规定。
为什么药物经常失效?这种惩罚涉及哪些劣药?对此,中网财经记者致电恒康药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此事不了解,然后挂断了电话。
天空调查显示,恒康药业成立于1998年,注册资金3000万元,是一家集中成药、化学药品、保健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民营高科技制药企业。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恒康药业生产销售劣药被罚没29.56万元 曾多次因药品质量问题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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