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25字,读完约2分钟

新华社北京1月7日电(记者王有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日就国务院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条例》的政策举行了例行吹风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全表示,该条例是各种工资保障制度的整合、正规化和法制化,为实现消除拖欠工资的目标提供了制度支持和法律保障。

我国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

司法部第三立法局局长王振江在会上表示,该条例明确规定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逾期不支付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规定,诸如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工资、不准备和保存工资支付账户、不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清单、扣留或伪装支付工资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等违法行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对单位处以罚款。

我国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

“多年来,欠薪管理工作成效显著,拖欠农民工工资偏高的状况得到明显遏制。”张一泉说,但是,由于一些行业长期形成的生产组织不规范,建设资金来源短缺,欠薪制度控制措施缺乏刚性,未能充分落实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属地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一再得到解决。

我国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

王振江表示,该条例坚持“刀锋向内”,明确了政府部门监管不力的责任,促进政府投资行为更加规范;突出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责任,督促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履行法律责任。

根据规定,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违反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仅要依法承担责任,还要对建设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作为其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择优考核和岗位晋升的重要依据。

[我要纠正错误]责任编辑:齐修养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我国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

地址:http://www.xuguangxin.com/xlglxw/33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