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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记者欧阳建欢)中国保监会1月3日发布的《关于促进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推动形成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的银行保险机构体系,完善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生活的金融产品体系,准确有效防范和化解银行保险体系中的各种风险。
《意见》提出要优化大中型银行的职能定位;提升地方中小银行金融服务能力;强化保险机构的风险保护职能;积极推进外资银行保险机构的发展;培育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独特优势;充分发挥银行和保险机构在优化融资结构中的重要作用。
在完善金融产品体系方面,《意见》要求积极发展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技术创新的金融产品;加大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创新力度;优化金融产品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供给;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丰富民生领域金融产品的供给;加强对金融产品创新的科技支持。
《意见》提出要准确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银行保险体系中的各种风险。具体来说,一是积极稳妥推进问题金融机构处置。对于不同的机构,需要根据不同的类别实施政策,遵循市场规律,在充分评估潜在影响的基础上稳步实施,以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采取多种措施深化高风险中小机构改革和风险化解,采取处置不良资产、直接注资重组、银行间并购、设立处置基金、设立过桥银行、引进新投资者、市场退出等方式。加大资产收缴力度,维护机构合法债权,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第二,有序化解影子银行的风险。银行业和保险机构要落实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规范指导意见,推进业务平稳过渡和规范转型。逐步清理和压缩表外金融非标准资产投资、表内特殊目的载体投资、银行间金融管理等业务规模,严格控制银行和信贷渠道业务。根据业务本质实施一致、渗透、全覆盖的风险管理,严格执行风险分类、资金占用和计提拨备的相应要求。保险机构应继续清理违规行为,如多层嵌套投资、关联交易和杠杆。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银行和保险机构应落实“无房无炒”的定位,严格执行房地产金融监管要求,防止资金非法流入房地产市场,抑制居民杠杆率过快增长,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继续做好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依法明确现有债务的偿债责任,规范和支持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配套融资,禁止违规提供新的融资方式。加大对盲目扩张远离主营业务、高负债经营企业风险的调查和监控。坚决化解集团客户信用风险,有序退出“僵尸企业”,推进企业部门结构去杠杆化。
第四,大力整顿非法金融活动。坚决清理和取缔未经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和活动。加强监控预警,早抓小抓,引导地方政府做好非法集资案件处理工作,坚决遏制增量风险,稳步化解存量风险。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继续实施,促进了不符合条件的同业拆借机构良性退出。
第五,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树立审慎的经营理念,加强内部控制合规和全面风险管理,准确划分资产风险类别,并做好充分准备。
《意见》提出要实现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一是深化银行业和保险业对外开放,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按照内外一致的原则公平对待境内外机构,放宽外资银行保险机构的市场准入条件和业务范围。
二是引进国际先进的专业机构。吸引财富管理、不良资产处置、专业保理、消费金融、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等领域的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国内市场。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参与商业银行金融子公司的设立和投资,允许境外资产管理机构与中资银行或保险公司的子公司联合设立外方控股的金融公司。支持外资银行保险机构根据业务需要合理安排支行、支行、子公司等分支机构,拓宽业务范围。
第三,支持银行和保险机构“走出去”。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和保险机构在境外中资企业中集中有序发展,着力实施“一带一路”倡议,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借鉴和采纳国际标准,支持企业绿色低碳“走出去”,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进一步完善海外风险管理机制和国家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反腐败等重点领域的合规管理。
此外,《意见》还要求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加强金融监管和廉政建设。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银保监会:精准有效防范化解银行保险体系各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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