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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武汉1月4日电(记者廖俊)武汉房地产开发商申报的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规模不得少于一栋。记者从武汉市房管局了解到,武汉市房管局发布了关于加强新建商品房预售的征求意见稿,并计划出台七大措施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七项主要措施,即开展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手工管理,严格项目形象进度条件,合理确定预售最低规模,实施预售资金监管,加强销售方案管理,完善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立规范的动态监督管理机制。
对于预售商品房项目形象的进展情况,征求意见稿有较为详细和明确的规定。例如,低层工程(包括四层)要求主体结构封顶,砌体工程完成;多层工程要求主体结构达到2/3层;对于小高层及以上的项目,建筑主体结构应达到1/2层且不少于7层。
关于最低预售规模,《征求意见稿》也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最低规模不得少于一栋,预售许可证不得分层申报或单位申报。规划一次性审批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含3万平方米)的,原则上应一次性申报预售;规划批准的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每次申报的预售面积不得少于3万平方米。
今后所有商品房预售资金都应纳入开发商开立的资金监管账户,资金监管账号应记录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开发商应在经营活动中明确告知购买者,并应根据重点监管资金使用节点申请资金使用。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武汉拟规范商品房预售:开发商不得分层、分单元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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