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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中国证券业协会贵州监管局(以下简称贵州证监局)向AVIC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李阳发出警告信..

贵州省证监局称,自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月18日,AVIC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李阳三次买卖公司股份。李阳的行为是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二是两次全额出售公司股份;三是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方案在15个交易日前未提前披露,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上市公司股东和董事减持股份若干规定》第八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

贵州证监局对中航重机监事李杨出具警示函

鉴于李阳交易金额较小,并自愿将上述交易的全部收益10,700元上缴公司,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不良后果。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和董事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贵州证监局决定采取监管措施,向李阳发出警示函。(丁进领)

来源:新浪直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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