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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滨海县市场监督局经调查发现,同仁堂蜂业的部分经营者在生产盐城金蜂时,使用再生蜂蜜为原料生产蜂蜜,并标注虚假生产日期,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被处以14,088,266.1元的罚款。根据大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调查,自2018年10月以来,同仁堂蜂业生产的2284瓶蜂蜜已经进入市场。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11,740.88元,没收蜂蜜3,300瓶。同时吊销同仁堂蜂产品食品经营许可证,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相关涉案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截至2018年第三季度,同仁堂蜂业营业收入1.97亿元,净利润-87.3万元,占公司2018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未经审计)104.77亿元的1.88%,同仁堂2018年前三季度净利润(未经审计)14.49亿元。根据以上处理,并充分考虑未来业务调整及相关资产处置,预计同仁堂蜂业2018年营业收入减少约1456.29万元,总利润减少约11266.6万元;预计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将减少约1456.29万元,利润总额将减少约11266.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将减少约5778.65万元。以上数据仅为初步会计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同仁堂披露的经审计的2018年度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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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同仁堂:“蜂蜜门”预计将减少2018年营收1456.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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