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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月1日电:让公平正义更快更好地实现——检察机关积极推进宽严相济制度改革,确保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新华社记者宸妃
法律不是冰冷的,而是温暖的。如何让违法者受到惩罚后感受到法律的温度,更好地回报社会,促进社会和谐,是司法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一个重大命题。
2019年3月,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倾倒酸性物质造成环境污染为由,对王等三人提起公诉。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三人自愿认罪、认罪处罚,并愿意支付生态环境破坏费和环境污染处置费。此后不久,法院在其判决中承认了控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量刑意见,仅判处三名被告10个月至1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
“对于这种环境污染犯罪,他们过去一直在抱怨,他们受到了审判,在社会治理中缺乏全面的考虑。”淄川区检察院检察长乔秀峰告诉记者,宽大处理制度出台后,检察机关在宽大处理制度中发挥了主导作用,在符合法律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宽大处理在此类案件中的适用,不仅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而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完善刑事诉讼中的认罪从轻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一项重大改革和部署。从顶层设计到试点探索,到修订《刑事诉讼法》确立“认罪从宽”原则,五年来刑事司法制度改革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对有效惩治犯罪、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提高诉讼效率、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1月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了49万余件认罪受刑案件,占同期办理刑事案件的44.1%;9.3%的案件没有受到起诉。
在山东省,检察机关对自白案件的处理和处罚制度走在全国的前列。省级检察院建立巡视监督制度,加强对各地的动态监控,定期分析通报认罪和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率和采纳率;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建立了逐案签注制度,并接受上级机关的检查和审核,确保认罪服法制度得到充分实施。
在淄博市淄川区检察院,记者从采访中了解到,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轻刑案件中,该院重点简化了对犯罪事实清楚、自愿认罪处刑的案件的讯问,探索了逮捕与起诉一体化模式下的“一体化讯问”,充分利用了远程视频讯问系统,听取了犯罪嫌疑人和辩护人的意见,减少了办案人员和当事人往返看守所的中转时间,有助于提高诉讼效率。
为确保法律适用的一体化,淄川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各诉讼环节法律文书与工作文件的一致性,并与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接,共同制作《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有效保障了认罪从宽机制的规范运行。与地方法院共同探索“分步从宽量刑机制”,将认罪的时间和程度与从宽处理相结合,充分体现了刑与刑的平衡。
目前,淄川区检察院充分发挥轻刑快审、刑事和解等现有先进制度的优势,积极整合现有诉讼资源,探索形成了刑事案件认罪从宽的新工作机制。2019年,认罪案件和从轻处罚制度的适用率达到61.9%。
乔秀峰表示,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增强实行认罪从轻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推动中国特色司法制度深入基层,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司法体制和检察制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律师制度,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效率和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和公正。
“认罪服法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司法制度改革,本质上是一种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诉讼模式。各级检察机关要与政法部门通力合作,更快更好地实现公平正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负责人说。
[我想纠正错误]负责编辑:史玉妍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让公平正义更快更好实现——检察机关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确保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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