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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月27日电(记者张权)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现已进入成果实施和政策落地阶段,确保入选药品“进医院”和“降价不降质”成为实施的关键。
国家医疗保险局副局长、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金福在试点实施部署会上表示,要做好协调配合,完善工作机制,重点保证质量、供应、使用和支付。
国家组织的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项目是解决“看病贵”、“药价贵”问题的“组合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降低虚假的高药价、探索市场化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具有重要意义。此前,11个试点城市开展了药品集中采购,共选择了25种药品。所选药物的平均价格下降了52%,降幅最大的超过了90%。
陈金福说,试点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监督试点的全过程,将细化各部门之间的分工,促进部门之间的协调和联系。联合采购组织并敦促每个试点城市在业务层面落实采购成果。试点城市要按照统一部署,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深入落实试点政策。
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医疗卫生管理局副局长焦亚辉表示,试点地区卫生部门要畅通优先使用特选药品的政策渠道,督促公立医疗机构按照约定的采购量采购和使用特选药品,确保一年内完成合同消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司副司长许表示,要全面落实药品监督“四最”要求,以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样为抓手,加强药品生产和流通监管,严格执行药品抽样和不良反应监测,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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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我国统筹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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