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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消息(记者张琼斯)商业银行的第一笔永久债务即将诞生。1月22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开放式资本债券(一期)招股说明书在中国债券信息网发布。同时提供《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银行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批复》、《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文件。
根据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的声明,为补充资本、增强经营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中国银行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总额不超过400亿元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开放式资本债券(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债券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充实中国银行其他一级资本。截至2018年9月底,中国银行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99%。
根据招股说明书,债券的首次发行日期和簿记备案日期为1月25日,发行期限为1月25日至1月29日。本次发行的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400亿元人民币。基础流通300亿元,上流通不超过400亿元,下流通不低于200亿元。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万元,必须是500万元的整数倍。
在债券期限方面,招股说明书显示该债券的期限与发行人持续经营的期限一致。
此外,这一问题还伴随着一个有条件的赎回条款。根据招股说明书,自发行日起5年后,发行人有权在年付息日(含发行日后第五年)赎回全部或部分债券。但是,发行人必须经银监会批准并在一定条件下行使赎回权。
但是,条件是赎回的债券可以用相同或更高质量的资本工具替代,资本工具的替代只能在收益能力可持续的条件下实施;或者行使赎回权后的资本水平仍明显高于银监会规定的监管资本要求。
根据招股说明书,在以下情况下,发行人有权赎回全部债券,但不能赎回部分债券:债券发行后,监管规则的不可预测变化导致债券不再计入其他一级资本。
据报道,该债券本金的偿还顺序是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和次级债之后,股东持股之前;与其他发行人处于同一偿还顺序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按同一顺序获得补偿。
就股息而言,该债券的股息来自可分配项目,这些项目与发行人自身的评级无关,不会随着未来评级的变化而调整;发行人有权取消部分或全部股息,这不构成违约事件。发行人可自由处置取消股息所得,以支付其他到期债务。
2019年1月1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银行发行不超过400亿元人民币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银监会表示,这是中国商业银行首次批准发行此类新资本工具,这有利于进一步充实资本、优化资本结构、扩大空信贷供应、增强抗风险能力。同时,也有利于丰富债券市场的投资品种,满足投资者的多样化需求。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首单商业银行永续债即将落地 中行两天后发行不超过400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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