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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最新的“三定”计划终于宣布。

2月2日,中国机构编制网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职能配置、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三定计划”)。根据“三套”计划,与以往的职能设置和部门安排相比,央行最大的变化在于强化了央行的宏观审慎管理职能,为此还设立了宏观审慎管理机构;强化中央银行在金融业风险监测预警、监管协调中的主导和协调作用。为此,完善设在央行的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设立新的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加强宏观审慎监管、金融市场部和金融稳定局等核心部门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方面的职能。

央行“三定”方案公布!四大核心部门职责调整显著

与2008年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责、内部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相比,今年的“三定”计划中,中央银行机构的行政人员编制和司局级理事人数均有所增加。值得注意的是,就领导人人数而言,根据“三定”计划,有一名总统和四名副总统。但是,在目前央行的领导体制中,有6位副行长,包括郭树清、陈、潘、、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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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前面的分析,既然郭树清是央行的党委书记,他作为副行长的职位不应该占据四位副行长的数量。不过,潘同时也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和央行副行长。他是否担任副总裁还不得而知。如果计算在内,这意味着一位副总裁可能有另一个任命安排。不过,记者的最新消息是,郭树清和潘并没有占据设立的央行副行长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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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央行网站上披露的领导人名单

细化财务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成立新的财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

与2008年版“三套”计划相比,这一“三套”计划为央行增加了新的职责,如牵头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牵头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应急响应、牵头跨市场、跨地区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牵头规划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协调监管实施、协调互联网金融监管等。新的职责也专门分配给各个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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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而言,“三套”计划强化了央行在整个金融业风险监控、预警、监管和协调中的主导和协调作用。例如,“三定”计划提出要“加强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和金融监管政策的协调,强化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责任,保持无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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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中央银行。“三定方案”进一步细化了财务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要求其“接受财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财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财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财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部署,组织起草金融业改革和发展的重大规划, 提出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重大政策建议。 协调建立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风险处置、消费者保护、信息共享等合作机制,承担指导地方金融改革、发展和监管的具体工作,制定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金融监管的问责办法,承担监管和问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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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三定”计划,财务委员会办公室将设立秘书处,处理财务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然而,许多央行内部人士表示,财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和财务委员会办公室实际上是“一群人”,秘书处是承担财务委员会办公室职能的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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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央行不仅要加强金融监管政策的协调与配合,还要按照规划“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金融、金融的政策协调和工作协调机制”。

“在2008年的‘三定’计划中,在协调与合作方面,只提到央行应加强与金融监管当局的协调与合作。现在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其他非金融部委的协调,特别是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和其他部门的协调。政策协调和工作协调也表明,宏观政策的协调将得到加强。”北京一位央行政策分析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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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核心部门的职能已经进行了重大调整

如上所述,根据“三定”计划,央行增加了一些职责,新的职责将分配给各职能部门。与2008年版的“三定”计划相比,央行主要职能部门的职责发生了变化,其中货币政策部、宏观审慎监管部、金融市场部和金融稳定局的职责发生了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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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政策部增加了“参与完善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的双支柱监管框架”、“创新货币政策工具”、“牵头开展宏观审慎评估,制定并实施外汇市场监管计划”等表述。其中,就创新货币政策工具而言,央行将拥有更大的权力做出独立决策,并实施和使用它们。与2008年版本相比,当时规定商品管理局局长只“就货币政策工具的选择提出建议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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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审慎管理,这是一个新成立的部门。原货币政策二司被撤销,其主要职能分别分配给货币政策司和宏观审慎管理局。宏观审慎监管机构的职能如下:

1.牵头建立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和基本体系,以及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评估、识别和处置机制。

2.牵头制定基本规则,监测和分析,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和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等金融集团的监管。此前,金融稳定委员会负责为金融控制公司和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制定监管措施。现在,这两类机构的监管责任转移到宏观审慎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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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牵头外汇市场宏观审慎管理,研究评估人民币汇率政策。

4.制定并实施跨境人民币业务体系,推进人民币跨境和国际使用,实施跨境资金反周期调整。

5.协调在岸和离岸人民币市场的发展。

6.推进中央银行间货币合作,率先提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政策建议。

与2008年“三个决定”中金融市场部的职责相比,金融市场部新增了四项职责:

一是新增银行间外汇市场及相关场外衍生品监管。事实上,这一责任以前已经由金融市场部接管,这一“三套”计划得到了进一步澄清。

二是制定企业信用债券市场及其衍生产品市场的基本规则,这也意味着金融市场部将在促进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的企业信用债券统一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三是承担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协调实施监管。

四是协调互联网金融监管,评估金融技术创新业务。

央行的一位知情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以前是由央行牵头的,但这只是一个阶段性的专项行动,之后将升级为正常的日常监管机制,并承担评估和监管金融技术等未来新兴金融形式的责任,这体现了金融监管的前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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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稳定委员会被赋予了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更多责任。此前,它只要求金融稳定委员会“监测和评估系统性金融风险,并率先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政策建议”。在此基础上,该计划明确指出,金融稳定委员会还应提出“处置计划”,以预防和化解风险,并“组织实施”。此外,金融稳定委员会(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还负责跨市场、跨地区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并负责起草、监控、分析和评估资产管理等跨领域金融业务的基本规则,推动实施国家金融安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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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法律和法律部的职能也有所扩大。去年年初,在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中,起草行业重要法律法规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由中央银行承担,原属于银监会和保监会。根据“三令”,法律和法律部不仅起草相关法律和法规,而且还起草和审查法规。他还负责起草银行和保险业的重要法律法规以及审慎监管的基本制度。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央行“三定”方案公布!四大核心部门职责调整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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