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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的大开放即将到来!郭树清刚刚宣布了12项新的金融业开放措施,其中两大变化最为明显

五一假期的第一天,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方网站发布了一份重要文件,宣布了12项对银行业和保险业开放的具体新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取消外资进入中国设立外资法人银行、投资信托公司、经营总资产上亿美元的保险经纪公司的要求;放宽中外投资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准入政策;取消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的审批,在许多措施上强调境内外资本的一致性原则。

郭树清公布金融业对外开放12条新举措 两变化最鲜明

据业内人士透露,中国保监会12项新的金融业开放措施有两个明显的特点。第一,取消对外商在华投资总资产投资相关金融机构的限制,有利于更多的中小外资机构进入,丰富多层次的金融业。开放系统;其次,它强调国内外资本的一致性原则。在对外开放的道路上,中资机构也享有平等待遇和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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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开放的12项新措施

5月1日,银监会官方网站披露,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银监会主席郭树清接受了《人民日报》、新华社和《经济日报》记者的采访,并回答了记者关于银行业和保险业开放的提问。

郭树清说,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明确提出要推动全面开放新格局的形成。去年以来,他一再强调,包括金融业在内的对外开放的主要措施,应该“早不宜迟,早不宜迟”地实施。金融管理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继续推进银行业和保险业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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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树清说,在深入调研和评估的基础上,近期提出了12项新的对外开放措施,具体包括:

(一)根据境内外资本一致的原则,单个中资银行和单个外资银行对中资商业银行的持股比例上限应同时取消;

(二)取消外资银行在中国设立外资法人银行100亿美元和外资银行在中国设立分行200亿美元的总资产要求;

(三)取消境外金融机构投资信托公司10亿美元的总资产要求;

(四)允许境外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参股外资保险公司;

(五)取消外国保险经纪公司在中国境内的保险经纪业务,必须符合经营30年且总资产不低于2亿美元的要求;

(6)放宽对中外合资银行中国股东的限制,取消中国唯一或主要股东必须是金融机构的要求;

(七)鼓励和支持境外金融机构与民间资本控制的银行和保险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股权、业务和技术合作;

(8)允许外国保险集团公司投资设立保险机构;

(9)参照中国保险集团公司的资质要求,允许境内外保险集团公司发起设立保险机构;

(十)按照境内外资本一致的原则,同时放宽中资和外资金融机构投资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准入政策;

(十一)取消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的审批,允许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

(12)允许外资银行经营“代理收付资金”业务。

吸收中小外资和内外资一致的原则

目前,中国银行业和保险业已经形成了包括国有资本、私人资本和外资在内的多元化所有制结构。其中,民营资本分别占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总股本的43%、56%、83%和49%,外资银行和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资产分别占1.64%和6.36%。

郭树清公布金融业对外开放12条新举措 两变化最鲜明

郭树清表示,去年4月,中国保监会出台并实施了15项对外开放措施,市场反应积极。目前,这些措施正在有序实施。例如,德国安联计划组建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美国安达保险增加其在华泰保险集团的持股,约旦阿拉伯银行和摩洛哥外贸银行设立上海分行,以及许多其他市场准入申请已被正式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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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树清说,进一步开放银行业和保险业是中国经济和金融发展的需要,这将有助于丰富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提高金融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也有助于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和经验,扩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增加有效金融供给,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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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重阳金融研究所副所长董希淼对记者说,郭主席提出的12项新举措,是对早期金融业对外开放大方向、大政策的细化和落实。这些具体的新措施将有助于金融业对外开放,并更具体地付诸行动。

董希淼说:“这12项措施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取消对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相关金融领域的总资产限制,二是强调金融业对外开放中的内资和外资的一致性原则。”

具体而言,将取消对外资机构在中国相关金融领域总资产的限制,如外资银行在中国设立总资产200亿美元分支机构的要求、外资机构参股总资产10亿美元信托的要求、外资保险经纪公司总资产不低于2亿美元的要求等。

董希淼认为,中国以前引进的外资基本上是一个顶级的大型知名外资机构,取消规模限制有利于引进规模相对较小的外资,特别是发展良好的“小而美”、“小而精”的中小外资进入中国。

一方面,引进中小外资机构有利于丰富金融业对外开放的主体层面。另一方面,有利于满足金融业和实体经济的发展需求,特别是支持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现在不缺少大型金融机构。多层次、广覆盖的中小金融机构更有必要。引进它们将有助于改善中国金融体系的不平衡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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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董希淼认为,中小外资机构的进入也有利于它们与国内中小金融机构的“门到门”合作,而空相对较大。下一步金融业对外开放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可能引进中小型外资机构。

第二个特点是引进外资,强调内资和外资的一致性原则。例如,根据内资与外资一致的原则,单家中资银行和单家外资银行对一家中资商业银行的持股比例上限同时取消(以前,单家中资银行对一家商业银行的持股比例上限为20%,或单家及其关联方的持股比例上限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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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消费金融公司,根据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同时放宽了中外金融机构投资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准入政策。例如,中国已经有了一家纯粹的外国消费金融公司——吉佐金融。

另一个例子是,私人银行基本上由最大股东持有高达30%,这阻止了一股成为最大股东的提款机。然而,也有一些情况,如大股东投入大量资源,但只有30%的股份。政策调整有利于民营银行的下一步发展。

监管机构加强事后监管

随着金融业的不断开放,更多的外资和民间资本将进入金融领域,随着市场主体的进一步增加,银监会如何防范风险?

郭树清表示,今后财务管理部将更加注重专业性、审慎性和稳定性,建立和完善以资本、偿付能力、流动性、资产分类、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市场声誉、合规记录和过往业绩为主要内容的综合风险监管体系。同时,加强事后监督和行为监督,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督揭示风险,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对严重违法违规、不审慎经营的机构,将依法严肃查处,直至市场退出。

郭树清公布金融业对外开放12条新举措 两变化最鲜明

郭树清强调,改革开放只有在没有完成的时候才能进行。金融管理部将加快法律法规修订和配套制度建设,推进上述开放措施的实施,加强动态评估,增强审慎监管和风险管理能力,促进银行业和保险业健康发展,维护金融体系安全稳定,确保新时期金融业稳定和改革开放深入开展。

来源:新浪直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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