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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财经新闻张丹6月6日,阿里巴巴影业(01060.hk)宣布,已与agh的关联公司优酷科技达成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协议,并同意将电影iv(一部名为《为什么是家》(Why is Home)的电影)(又名《佳百农》)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出售给优酷科技。
公告指出,电影《第四季》的版权转让费最初定为1500万元,将随着电影《第四季》在中国总票房收入的增加而增加,但不超过2000万元。根据本集团与其他独立第三方订立的合作安排,本集团有权收取出售电影iv总代价的35%(包括发行收入份额及宣传及发行服务费)。
董事会还宣布,阿里巴巴影业已于2019年6月6日与优酷科技达成补充协议。据此,阿里巴巴影业(代表电影iv发行权的所有者)已获得优酷科技的无条件选择权,于2028年12月3日后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从优酷科技回购电影iv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编辑:王丽亚)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阿里影业拟1500万元转让“迦百农”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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