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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东莞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最终报价规则》。规则显示,在线报价达到上限后,交易系统停止接受新报价,改为在线最终一次性报价方式。基于最终报价最接近所有最终报价的平均价格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的投标方法,并将报价确定为包裹的最终报价。

东莞卖地取消“价高者得”:最接近平均价房企才能拿地

东莞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达到上限后的最终报价规则

第一条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通知》(东府办〔2017〕39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最终报价是指东莞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达到上限后,交易系统暂停接受新的报价,改为网上最终一次性报价方式(以下简称“最终报价”),以最终报价最接近所有最终报价的平均价格为原则,确定中标人的投标方式,并将报价确定为该宗地的最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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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竞争性自持、竞争性建设等有上限的国土资源网上挂牌交易,需要通过最终报价确定中标人的。

第四条开通网上最终报价功能的时间。

在线最终报价功能将在上市截止日期后激活,在线报价已达到上限。在线报价达到上限后,交易系统不再接受最新报价,在线竞价暂停15分钟,并启用在线最终报价功能。

如果网上报价在上市截止日期前达到上限,网上竞价将暂停,交易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上市截止时间后,网上竞价将暂停15分钟,网上最终报价功能将被激活。

第五条确定最终报价的投标人资格。资格确认时间为5分钟,交易系统倒计时计时。

在最终报价之前,已提交至少一份有效报价的投标人将自动获得最终报价资格。未能提供有效报价的投标人必须在资格确认阶段同意接受上限报价,然后才能获得最终报价资格。

未获得最终报价资格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最终报价。

第六条有效投标人在最终投标环节投标时,只能在规定的投标区间内投标。最终报价范围是从土地出让最高价到不高于最高价加一个报价。

第七条最终报价时间为5分钟,交易系统以倒计时方式计时。未在规定时间内投标的,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最终报价中只有一个报价机会。如果交易系统不接受相同的报价,并且投标人报价相同,则交易系统只接受先报价的价格,之后报价的投标人必须调整报价并再次投标。

系统确认报价成功后,不得取消或修改。

报价精确到人民币元。在最终报价截止时间之前,系统不会显示或披露每个投标人的报价以及参与最终报价的投标人数量。

第八条最终报价结果的确认。

1.如果最终报价中没有有效报价,则首先报价上限值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2.根据最终报价的结果,如果只有一个有效的报价,获胜者将由该报价决定。对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有效报价,根据有效报价计算平均价格,并获得最终报价资格,但未报价的不计入平均价格计算。赢家是报价和平均价格之间绝对差异最小的一方。如果绝对值相等,赢家是绝对值最小且高于平均价格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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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价格精确到人民币,系统根据四舍五入原则确定平均价格。

3.最终报价后,报价记录将在招标系统中公布,以确定中标人。

第九条其他相关规定。

本规则所售土地同时以同一宗族的土地出让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准,其他需要采用最终报价的出让方式参照本规则。

本规则由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和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和解释。

来源:新浪直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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