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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兴业证券宣布,公司与珠海中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柱集团)的质押式回购案已由上海仲裁委员会裁决。根据裁决,中柱集团应偿还工业证券本金3.9809亿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工业证券有权以中柱集团质押的中柱医疗及其孳息优先受偿。

兴业证券3.98亿元股权质押涉诉案件已获裁决

据悉,2016年10月至11月,中柱集团办理了工业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以其持有的中柱医药(股票代码600568)作为质押,资本为3.9809亿元。由于质押股票价格下跌,上述交易的履约保证率低于约定的预警履约保证率,中柱集团未能及时采取措施使上述交易的履约保证率上升至预警履约保证率以上,构成违约。兴业证券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该委员会于2019年4月受理了此案。

兴业证券3.98亿元股权质押涉诉案件已获裁决

兴业证券表示,由于仲裁尚未完成,很难预测对公司当前利润或未来利润的具体影响。(王鸿)

来源:新浪直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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