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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中央与地方在教育领域事权与事权划分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外公布。
根据教育领域公共服务的特点,遵循教育规律,体现中国特色,注重形成中央领导、授权合理、制度完备、科学规范、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的教育领域财政权责划分模式,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
其中,《国家商报》记者指出,《纲要》规定,要明确中央政府在财权确认和划分上的决策权,落实地方政府在教育领域按规定履行财权的责任,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发展区域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合理确定政府在教育领域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方式,合理划分各级各类教育相关公共服务的财权和支出责任。
此外,《纲要》提出要以义务教育、助学等基本公共服务为重点,适度强化中央财政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强化地方政府的层级责任机制,落实国家基本标准,加快实现教育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教育领域的财政权力和支出责任将分为三个方面:义务教育、学生资助和其他教育。
《纲要》指出,义务教育一般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财政责任,并根据具体事项进行细化,包括:涉及学校日常运行的经常性事项、校舍安全、学生学习和生活等。所需资金一般基于国家基本标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比例划分,中央财政承担的部分通过共同财政转移支付;涉及阶段性任务和专项工作的事项,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统筹支持。
学生资助作为一项相对独立和完整的政策体系,涵盖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它被普遍认为是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共同财政责任,并根据具体事项详细说明。
在其他教育方面,《计划》规定,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其他教育应遵循政府投资、受教育者合理分享和其他渠道融资的投入机制,这是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共同财政责任。
此外,《国家商报》记者还注意到,在贫困地区学生补助方面,《纲要》规定,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营养和膳食补助标准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分别制定,并调整为全国统一的基本标准。
在其他经常性事项方面,《纲要》要求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教科书,免费提供小学一年级新生真正的学生字典,所需经费由中央政府承担;地方课程教科书免费提供,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承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殊岗位计划教师补贴、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农村教师生活补贴等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中央财政分别给予工资补贴和综合奖励。
(封面图片来源:照片网)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教育领域央地权责划分改革方案发布:义务教育学生学习生活等事项需明确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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