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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3日-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和财政部最近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种猪场和大型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表明由于非洲猪瘟疫情等多种因素,中国生猪产量下降,补猪积极性受到影响。为帮助生猪企业渡过难关,有效稳定生猪生产,确保猪肉市场有效供给,鼓励和支持地方政府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性农业信用担保服务。

生猪养殖企业将获短期贷款贴息支持 比例不超2%

通知要求省级农业信用担保公司要充分发挥政策功能,积极为种猪场(包括地方养猪场)和年产5000头以上的大型养猪场提供信用担保服务。鼓励猪舍等地面附着物养猪等。作为反担保措施。对担保贷款到期的农户实施展期担保,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实施不偿还贷款;为单个农场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2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担保项目可纳入“双控”评估范围,并可按要求享受担保费补贴和业务奖励补贴政策。省级农业信用担保机构应在坚持市场化运作、做好风险管控的基础上,尽可能简化担保贷款手续,缩短办理时间,确保贷款尽快到位。各级农业和农村金融部门不得下达强制令或干扰省级农业信用担保公司的正常业务调查和评估。

生猪养殖企业将获短期贷款贴息支持 比例不超2%

根据通知,各地可对有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包括地方养猪场)和年产5000头以上的大型养猪场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折扣范围侧重于相关企业在购买饲料、母猪和仔猪时的生产流动性。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基金中的适度规模经营资金安排。银行贷款对养殖企业的贴现率原则上不应超过2%。此外,地方财政也可以通过自身财力等渠道安排贴息资金,但贴息利率之和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基准利率。折扣期限为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贴现期间到期的贷款应按实际付息时间计算;贴现期内尚未到期的贷款,按贴现期限计算。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生猪养殖企业将获短期贷款贴息支持 比例不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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