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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武汉4月4日电(记者侯文坤)绑架、暴力讨债、开设赌场都是如此嚣张;相互勾结,收受贿赂,触犯法律,一些公职人员损失了数千美元的底线...湖北省襄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最近报告了一起案件,9名公安和法律部门的工作人员充当了邪恶势力的“保护伞”。
据报道,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公安局去年捣毁了一个以陈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并逮捕了该团伙的16名骨干成员。这个团伙多年来一直很猖獗,有许多罪恶和傲慢。调查人员注意到它背后可能有一把“保护伞”。为确保“破网”和“打伞”同步进行,襄阳市纪委监察局升格办案,陈某背后的“保护伞”慢慢浮出水面。
“陈某之前因故意杀人罪在网上被通缉,但最终因过失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前面是重罪,后面是轻刑。而且,在这么大的刑事案件中,没有公诉,而公诉恰恰是最需要和最关键的!”2018年8月8日,襄阳市纪委监察委员会指定襄城区纪委监察委员会处理此事。
调查人员查阅了的原审案件,发现2001年7月15日,与王等人在餐馆就餐时发生敬酒纠纷。在打斗过程中,他用枪指着王的右腹部。王坠地而亡,随后逃走。当时,相对完整的证据链锁定了陈某故意杀人的嫌疑,樊城公安局立即在网上通缉陈某。2008年10月下旬,陈某被捕;2009年7月28日,陈某被判处五年零六个月监禁;2012年,陈某在两次减刑后获释,并开始与一些暴力犯罪的社会工作者斗争。
襄城区纪委监督委员会以原案件承办人夏琳为突破口,进行了深入调查,后移送樊城区检察院法警大队。经过调查,陈某的妹妹五次给了夏琳30多万元,而夏琳也用类似的方法与一些公职人员取得了一些关系。挖出萝卜带出泥,陈某背后相互勾结的其他“保护伞”被一一挖出:樊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中队长吕鹏(陈某案组织者),襄樊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晏子派出所指导员郑某,樊城市公安局刑警队副队长马某, 樊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郑,樊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樊城区刑事法院院长
“把故意杀人变成过失杀人,这种小说情节实际上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令人震惊和难以置信。在陈某,一个人带走了很多人,甚至有些人失去了数千美元的底线。”据调查人员介绍,目前,涉案人员已陆续被移送司法机关。
[我要纠正错误]责任编辑:齐修养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湖北襄阳:一起扫黑案,牵出公检法9人充当“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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