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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税务服务中心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其中涉及到近期纳税人普遍关注的诸多热点问题。
其中一个问题是关于“从未上岗的就业信息”,当各省市税务部门就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进行培训和咨询时,一些纳税人报告说,在登录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时,他们发现从未上岗单位的信息出现在“就业信息”中,提问者想知道当情况与发生时类似时,纳税人应该做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税务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这种情况可能是由于冒用身份信息造成的。一方面,纳税人可以点击应用程序上的单位名称,并通过右上角的“上诉”按钮发起“上诉”。此时,不会影响纳税人处理税务事宜,也不会增加纳税人的税务负担。另一方面,税务部门将尽快核实和处理纳税人冒用涉税信息的行为。如情况属实,税务部门将依法处理欺诈单位或个人的涉税违法问题。
同时,纳税人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因冒用信息引起的非税收纠纷或法律责任,各级税务部门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另一个问题是“扣款信息是否需要核实”,即提供给本单位员工的特殊附加扣款信息,作为财务人员,在扣款前是否需要逐项核实?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没有必要。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自行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此,作为预扣单位的财务人员,没有必要逐项进行验证。如果员工提供的信息不完整,可以更正或重新提供。
此外,一些纳税人不确定他们的抵押贷款是否符合扣除条件。担心如果提交了特殊的扣款信息,在不符合的情况下会影响我的信用。如果你不提交它,你就不能享受税改红利,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税务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如果纳税人不确定自己或配偶的抵押是否符合条件,可以尽快查看合同或咨询相关部门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如果在公司支付工资之前提交已经太晚也没关系。相关事项确认后,您可以填写扣款信息。2019年1月1日之后符合条件但未享受的扣减可在您向单位提交相关信息后的当年剩余月份进行补充;您还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税务机关申请综合收入结汇和纳税申报时享受抵扣。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个税APP"任职受雇信息"中出现未任职的单位时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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