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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申报专项减税信息的消息就传开了。虽然人们对减税的进一步好处感到高兴,但他们在申报房屋租金信息时遇到了很多困惑。其中,公众意见最强烈的是房东在提交了房东的身份信息后是否会被征税。因此,房东将推高整体租金水平,以转嫁税负成本。
这种担心是有道理的。虽然以前的法律也明确规定个人房屋租赁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但在实践中,除非是由于借款等特殊情况,租赁双方都不需要将合同拿到政府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所以不会存在谁来纳税的问题。即使有,由于出租人在现实中通常处于更强的地位,在签订合同时,往往会事先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税费。
在过去,由于收集信息的困难,如果政府想征收房租税,将会面临很高的税收成本。因此,绝大多数房屋租赁行为不会涉及相应的税收负担。在操作上,各地基本上都默许了这一既成事实。但是现在情况变了。在填写房屋租金信息时,租房者需要提供房东的身份证号码,这意味着原本需要由政府完成的信息收集工作已经由租房者提供。这一变化大大降低了税收征管成本。
应该注意的是,在之前在互联网上流传的一个版本中,租金的税率达到了15%左右。然而,实际上,税率比这低。以深圳为例,记者咨询了多家房地产中介后了解到,月租金低于3万元,税率为租金的4.5%,超额部分为6.15%。根据新税的相关规定,承租人每月扣除的租金上限为1500元,这意味着即使最高税率为45%,承租人享受的税收优惠也只有675元。不过,目前各地的租金水平,特别是一线城市的租金水平,普遍高于扣除上限,理论上是没有上限的,即是说,业主可能要承担的税务负担,远高于租客所承受的税务负担。在目前租房市场对房东来说依然强劲的情况下,税负转嫁是一个令人担忧的原因。
此外,近年来,由于长期租赁公寓等新型商业形式的发展,以及“租售平等”的政策,一些房地产项目开始“只租不卖”,与租金相关的税收问题日益复杂。特别是对于长期出租的公寓,出租人名义上是平台经营者,但平台经营者没有所有权,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实际上是由平台和每个人分摊的。最终,谁来纳税可能会导致操作上的巨大差异。更有甚者,在主要的一线城市仍然有大量的二房东,类似的问题也很少。
鉴于目前各种传言和传闻,我希望有关部门能及时给出明确的政策定义。不仅要明确租金是否应该征税,还要明确具体的税收负担水平和构成,以及是否有减免政策。只有政策明确,才能稳定双方的心理预期,做出理性判断。任何增税只会增加交易成本,进而推高社会的租金水平。
也许是因为新版个税的实施时间比较仓促,有些环节确实需要进一步完善。例如,以前的年终奖励税收优惠政策就是一个先例。幸运的是,有关部门迅速做出反应,明确表示优惠政策将继续保留三年。在租金税收负担问题上,我们也可以借鉴年终奖的优惠政策,给公众一个明确的政策解释。这样,原本有利于人民的减租税收政策就不会演变成房东的加租恐慌,这与减轻中低收入人群负担的初衷背道而驰。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别让租房个税抵扣变成加租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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