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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日电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19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办教师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有必要确保2019年毕业的一所附属师范大学的政府付费教学学生被分配到中小学任教。

教育部:保证公费师范生离校前全部到中小学校任教

根据通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在已批准的中小学教师总人数范围内,提前安排并准确核对和接收政府资助师范生的编制计划,协调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的岗位需求,并于2019年1月25日前将政府资助师范生的岗位需求信息上报至所属师范院校,并在相关网站或平台上公开发布。

教育部:保证公费师范生离校前全部到中小学校任教

根据通知,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组织政府付费师范生的专项招生活动,确保所有符合就业条件的政府付费师范生的教学学校都纳入岗位,优先使用《空汇编》和《接收》,严禁“补编”。到2019年5月底,将确保90%的政府支付的教学学生通过双向选择实施教学学校。截至2019年6月底尚未签订合同的政府付费教学学生将被转到学生出生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与相关部门统筹安排在教师稀缺地区的中小学任教。政府资助的教学学生必须在离校前实施所有教学学校。

教育部:保证公费师范生离校前全部到中小学校任教

同时,通知规定了跨省教学。通知指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严格遵循政府付费教学学生跨省教学的条件,规范考试程序和跨省教学程序。学生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与接收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沟通确认,双方同意办理跨省教学手续。在政府付费的教学学生中进行跨省教学后,接收省负责管理。公费教学学生在任职期间申请跨省就业的,应报省教育行政部门集中审批,并按照国家和省(区、市)公费教学学生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公办有偿教学学生服务期满跨省就业的,应当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工作调动。

教育部:保证公费师范生离校前全部到中小学校任教

通知明确指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政府付费师范生的绩效管理,确保政府付费师范生严格履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没有特殊原因,政府资助的教学学生在毕业前不会被终止。因疾病、不适合教学等特殊原因,政府资助的教学学生不能履行协议的,必须经学生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和违约金按规定退还,取消师范生公共教育协议,重新安排就业;已经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的,由培训学校取消其学籍。为加强就业信息的统计报送,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于2019年1月25日前,在与所属师范院校核实2019年毕业的政府付费师范生信息后,将政府付费师范生毕业生的基本信息上传至管理系统,并自2019年2月起每月更新就业合同数据。

来源:新浪直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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