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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太原1月1日电(记者吕)记者从山西省政府获悉,针对中央第二环保督察团移交的14起生态环境破坏责任追究问题,山西省追究了117名责任人和18个涉案部门单位的责任。

从2017年4月28日至2017年5月28日,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监察局在山西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监察工作,并于2017年8月1日将监察人员发现的14个生态环境破坏责任问题移交给山西省,要求依法查处。

山西省纪委监察委员会抽调70多名专业人员组成14个调查组进行调查和问责。根据查明的事实,山西省委、省政府决定追究117名责任人和18个相关部门单位的责任。其中,司级干部22人,司级干部61人,乡级及以下干部34人;34人受到纪律处分,43人受到行政处分,33人受到警告,7人得到通知,2人受到组织和处理。

山西117名责任人因生态环境损害被问责

根据该报告,生态环境破坏的14个责任问题是:松散煤的质量控制差;违反规定新注册的小型燃煤锅炉;一些落后产能没有得到有效淘汰,污染严重;一些高耗能项目被批准非法备案,产能淘汰工作不到位;重点行业污染控制设施升级进度滞后;违反规定处理自然保护区采矿权的;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进展滞后,水环境形势严峻;山西省桑干河省级自然保护区违法开发建设问题突出;吕梁市未能推进污染控制,区域环境质量恶化;太原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没有得到有效推进;大同市水环境质量下降;晋城市污染防治工作薄弱;泉水保护区煤炭开采问题突出;杨梅集团在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瑶林寺实验区非法采煤。

山西117名责任人因生态环境损害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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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山西117名责任人因生态环境损害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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