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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8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告被告上海魏翔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等三名被告和韩海勇等七名被告成立。在集资诈骗案中,被告上海魏翔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被判处人民币2000万元至5000万元(以下货币均为人民币)、被告韩海勇等罚款。
经审理发现,自2013年至2015年,被告韩海勇先后设立并实际控制了被告单位上海伟峰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魏翔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上海伟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伟峰资产公司、魏翔股权公司、伟峰股权公司),并在本市开设了多家理财店铺以吸引客户。2013年3月至2018年5月,韩海勇为了谋取非法利益,以上述公司的名义向公众虚假宣传投资项目、夸大盈利能力,并以本金的利息作为绝对担保,有可能进行ipo上市。他以6%-12%的年化收益、退款和超额利息为诱饵,向9700多名投资者公开非法集资37.31亿元,截至事件发生时,上述非法集资所得资金用于支付前期投资者的本息和偿还款项。其余资金用于支付各种经营费用和高额业务佣金,只有少量资金用于投资经营和对外借贷,造成5000多名受害者实际损失10.56亿元。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单位魏翔股权公司、伟峰资产公司、伟峰股权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诈手段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均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韩海勇等人作为被告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犯有集资诈骗罪,数额巨大。上述被告单位和被告的非法集资活动给受害人造成了特别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秩序。以上判决是根据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作出的。
包括被告家属和受害者代表在内的70多人出席了一审判决。本市司法机关将继续加强涉案资产的追回和损失工作。
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10月16日发布的消息,上午10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被告魏翔股权公司、伟峰资产公司、伟峰股权公司以及被告韩海勇、黄易、沈洋、沈俊雅、顾浩、张宁、苏仁模集资诈骗案举行了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称,被告单位魏翔股权公司、伟峰资产公司、伟峰股权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韩海勇和其他直接责任人黄易、沈洋、沈俊雅、顾浩、张宁、苏仁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采取欺诈手段非法集资,数额极其巨大。他们的一切行为都应该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审判期间,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辩护人就七名被告人的行为性质、犯罪数额、主犯和从犯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根据中国资产管理协会的公开信息,伟峰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私募股权基金经理,于2015年9月18日注册。组织类型为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基金经理,全职员工人数为4人。根据机构诚信信息,公司未按要求更新产品或重大事件两次以上,未按要求按时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属于非正常机构。
根据公开信息,伟峰股权公司作为私募股权基金经理,管理着一只名为上海伟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基金,基金信息最后更新于2017年4月11日。
根据中国判决文件网此前披露的判决文件,伟峰股权公司及其他相关公司的多名员工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被判刑。其中,担任公司区域经理兼班组长的被告人敬谋一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4亿元,未支付金额1.1亿元;另一被告关朝超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4亿余元,欠缴金额超过1.3亿元。此外,据天空体育调查,管默超还持有伟峰股权公司1%的股权,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国判决文件网此前披露的另一项民事纠纷判决,2018年5月下旬,伟峰股权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负责人被拘留。
《国家商报》整合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账户、裁判文书网和《中国基金报》
封面图片来源:照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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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他利用多家公司名义非法集资超37亿元,5000余人“踩雷”!这起案件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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