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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浙江中拓宣布对2019年10月26日披露的资产重组计划进行了重大调整,拟引入浙江永安郭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福实业”)作为战略投资者发行股票筹集配套资金。此次募集的配套资金将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增强后续业务发展/0/,提高公司经营的稳定性。
公告显示浙商中拓拟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从浙江交通集团收购浙江航运集团100%的股权。同时,拟向浙江交通集团和永福实业募集配套资金用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亿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11286.68万股。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和筹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浙商中拓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2020年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为4.98元/股,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为4.43元/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浙商中拓的控股股东仍为浙江交通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交易不会改变浙商中拓的控制权。
重组方案调整后,浙商中拓计划向控股股东浙江交通集团和永福实业募集配套资金,用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5亿元,其中浙江交通集团拟认购不超过2亿元,永福实业拟认购不超过3亿元。浙江交通集团和永福实业均承诺,本次参与配套资金募集获得的新股在发行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不会转让。锁定期远远超出监管部门和市场惯例的要求,完全符合愿意长期持有上市公司大部分股份的战略投资者的监管标准,体现了控股股东和战略投资者对浙商中拓发展前景的高度认可和充分信心。
浙商中拓主要从事大宗商品供应链整合服务等业务活动,而浙江海运集团主要从事国内沿海干散货水路运输业务。浙江航运集团可以与浙商中拓在煤炭、矿石、镍矿等领域进行合作,拓展和加强浙商中拓的物流体系,实现客户共享,从而促进运输与贸易的结合,在一定程度上支持浙商中拓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本次发行获得浙江航运集团100%的股权,可以补充浙商中拓的优势,发挥协同效应。
浙商中拓计划通过此次交易引入战略投资者永福实业,并与永福实业及其股东永安郭芙进行战略合作,通过战略合作进一步提升其核心竞争力。(文志丹)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浙商中拓修改资产重组案 拟引入五年期战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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