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687字,读完约4分钟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于27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了第一次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李主持会议。

174人应出席会议,170人出席,4人缺席,出席人数达到法定人数。

5月26日下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民法典》修订稿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和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法机制的决定》修订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两个草案进行了审议,并分别提出提案草案进行表决。在主席团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席李飞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修订稿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和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法机制的决定》修订稿作了报告。经表决,会议通过了上述修改稿和提案表决稿的修改意见报告,并决定将两个提案表决稿提交各代表团审议。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5月26日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代表们一致认为,常委会工作报告贯穿了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体现了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总结工作全面客观,重点突出,部署任务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文笔简单,数据翔实。这是一份紧扣大局、贴近民生、突出法治的报告。代表们一致表示支持这份报告。根据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报告进行了21处修改。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批准常务委员会修改后的工作报告,并起草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经表决,会议决定将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5月26日下午和27日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阅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代表们充分肯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年来的工作,表示支持报告提出的下一步工作安排。各代表团一致同意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在审议过程中,代表们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代表的审议意见,认真修改了各自的报告。主席团常务主席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和对报告的修改,提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并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起草了两个决议草案。经表决,会议决定将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辛春英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案办理意见的报告。辛春英说,截至5月25日12时,大会秘书处已收到代表们提出的506项提案。其中,17项由代表团提出,489项由代表共同提出。在这些法案中,有499项涉及立法,7项涉及监督。根据参加各条战线和各岗位防疫斗争的实践,代表依法提出相关议案122件,占代表议案总数的24%。代表议案还更加注重:完善民生领域立法、完善国家组织和职能立法、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立法、完善社会治理领域立法、完善市场经济秩序、推进科技创新立法等。大会秘书处对代表们提出的建议逐一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得出的结论是,没有任何建议需要纳入本届大会的审议。大会秘书处建议将代表提出的议案交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有关专门委员会对上述提案进行审议后,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交了审议结果报告,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印发给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大会秘书处对代表议案的审议及相关工作提出以下建议:围绕党和国家中心的任务,坚持立法与改革的准确衔接,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认真研究和采纳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加快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设和完善;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加强与提案代表的联系,更好地发挥代表在立法和监督中的作用。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经表决,会议通过了大会秘书处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王琛、曹建明、张春贤、沈、、季、艾力根、艾明巴海、万业祥、、王东明、白马赤林、丁仲藜、郝、蔡大峰、吴、杨振武等参加了会见。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地址:http://www.xuguangxin.com/xlglxw/165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