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90字,读完约2分钟

中信经纬客户4月25日据商务部网站报道,4月25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宣布,自4月26日起,出口的非医用口罩应符合中国或外国的质量标准。

三部门表示,在全球疫情持续蔓延的特殊时期,为了更有效地支持国际社会共同应对全球公共卫生危机,我们正在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的质量监管,规范出口秩序。一是加强非医用口罩出口质量监管。自4月26日起,出口的非医用口罩应符合中国或外国的质量标准。

三部门:4月26日起加强非医用口罩出口质量监管

公告显示,商务部已确认获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名单(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网站动态更新),市场监管总局提供了国内市场调查的非医用口罩不合格产品和企业名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动态更新)。非医用口罩出口商在报关时必须提交出口商和进口商的电子或书面联合声明。如果确认产品符合中国或外国的质量标准,且进口商接受所购产品的质量标准,且不用于医疗目的,海关应根据商务部提供的企业名单进行审核放行;如果不在市场监管总局提供的企业名单中,海关应接受申报并进行审核放行。

三部门:4月26日起加强非医用口罩出口质量监管

对于4月26日前签订的采购合同,应提交出口商和进口商的电子或书面联合声明进行出口申报。

二是进一步规范医用材料出口秩序。自4月26日起,产品获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温度计出口企业在申报产品时,必须提交书面声明,承诺其产品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海关凭商务部提供的已获得国外标准认证或注册的生产企业名单(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网站动态更新)进行审核放行。

三部门:4月26日起加强非医用口罩出口质量监管

公告指出,上述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动态进行调整。(中信经纬应用)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三部门:4月26日起加强非医用口罩出口质量监管

地址:http://www.xuguangxin.com/xlglxw/146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