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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香港4月21日电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21日说,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和香港联络办公室代表中央委员会受中央委托处理香港事务,当然有权利和责任监督《基本法》的实施。
林郑月娥在同日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表示联络办公室一直履行其职责,并没有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自行管理的事务。中央政府给予香港高度自治,并不表示授权者,即中央人民政府完全没有监督权,这在原则上是不合理的。
林郑月娥强调,我们现在面对的问题是特区政制的一个重要部分,即立法会内务委员会已经瘫痪,所以港澳办和联络处应该对香港进行中央监管。联络处对宪制、特区的管治和日常事务的运作有发言权,因为它代表中央,也可以发表意见。这是香港中央政府的权力和义务。任何人如认为联络处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在宪制上、法律上及合理地行事的言论是干预,是别有用心的。
林郑月娥还强调,不应该允许任何人利用这个话题转移注意力,淡化引发这场讨论的核心问题。这次讨论的核心,是一些立法会议员,特别是主持立法会内务委员会的郭永铿先生,做了一些恶意的事情,罔顾公众利益,影响立法会的运作,偏离了《基本法》赋予立法会的职责。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林郑月娥:港澳办、中联办有权有责监督基本法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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