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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做好常态疫情防控工作,加快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积极有效应对疫情冲击,提振消费信心,刺激消费需求,让消费温暖经济生活,更好发挥消费在经济增长中的基础性作用。贵州省政府决定从现在起至7月底,在贵州开展一场为期100天的丰富多彩的促进消费专项行动。
经贵州省人民政府领导同意,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了《贵州省百日消费多彩专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该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扩大文化旅游消费行为
1.省内开放的甲级旅游景区(不含温泉旅游景区和景区特许经营项目)免费开放,并在不同时段预约进入景区。
2.继续推进实施支持文化旅游恢复和优质发展的十项措施,善用7500万元省级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困难文化企业恢复生产经营,促进文化旅游消费。
3.向旅行社退还80%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4.推出“云旅游”、“云展示与广播”等系列产品,开放网上博物馆和数字图书馆。
第二,扩大汽车消费的作用
5.鼓励消费者购买我省重点汽车生产企业生产的乘用车。首批1万辆汽车将获得1万元补贴。
6.在省内注册的合作汽车零售企业新购买和“换购”的首批2万辆普通燃油客车将获得2000元的燃油扣除凭证。
7.实施新能源汽车购买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
8.省内汽车销售企业应在6月底前购买公务用车。
第三,扩大零售餐饮消费行为
9.通过彩宝应用和商场发放5000万元彩贵州券,在餐饮、购物等领域支出时扣除相应费用。支持省内相关金融机构通过“贵州省劳动就业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向农民工发放2000万元凭证。
10.安排2000万元消费推广活动,开展“多彩贵州暖心消费”活动,对积极参与活动的大型商场、餐厅、酒店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
4月11日30日前,全年国家法定节假日将发放工会福利券,并与相关企业积极开展优惠促销活动。
12.支持省内重点家电制造商开展价格折扣活动。
第四,实施消费者扶贫行动
13.组织各级预算单位优先采购,保留采购份额,增加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事业单位农产品采购率提高到80%以上。
14.推广大型酒店、餐厅、超市等。通过“买赠”和“买扶”的方式在贫困地区采购产品,使我省农产品的市场份额提高到60%以上。
15.实施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央视“广告精准扶贫”、“新消费+新零售”推广等十大消费扶贫行动计划。
16.鼓励各级工会按照有关规定,在组织工会会员开展活动时,优先安排到贫困地区和从贫困地区购买产品。
第五,实施培育新兴消费的行动
17.鼓励贵州移动、电信、中国联通等运营商提供优惠的信息消费活动。
18.5克基站实现“县际通信”,每5克基站补贴2000元,加快新信息消费的形成。
19.安排不少于500万元向各类云服务用户发放“云使用券”,支持企业使用云。
20.以贵阳市为试点,加快社区冷藏集装箱和常温自助集装箱的建设和配置,推进“订单农业生产基地-自分拣冷链配送-居民网上下单次日独立提货”的直供模式。
21.支持贵阳市和各市州所在城市为超市和商业区延长营业时间提供电力补贴,鼓励延长消费时间。
22.支持发展“智能+”、“家庭经济”、“妇幼经济”等新型消费模式,给予科技金融支持。
六、实施降低成本和救济行动
23.对于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时纳税的市场主体,可以依法申请延期纳税,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
24.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有困难的中小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2个月。
25.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省级国有企业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租金将在以前减免的基础上继续减免。
26.到2020年6月,以单位形式参加社会保险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
27.到2020年4月,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减半征收。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有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缓缴企业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缓缴的实施期限为2020年,缓缴期限最长为6个月。缓缴期内的滞纳金将被豁免。
28.有效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努力提高消费市场活跃程度。省政府办公厅监察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促进消费的政策落实到位。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发消费券、景区门票免费 贵州启动促销费百日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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