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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武汉3月29日电(记者侯文坤)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吕文彦29日在湖北省COVID-19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湖北将重点抓好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项工作,为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对因疫情引起的环境治理、招投标改进和问题整改而不能按原计划完成的企业(单位),允许适当合理延长工期。
吕文彦表示,环评审批肯定列表服务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细化操作,优化网上审批流程,严格执行豁免批、告知承诺批,优化环评审批肯定列表服务批;二是全面实施“不开会”审批,通过网络平台办理生态环境审批事宜,通过视频、照片、网络等方式开展技术评估,最大限度实现“零跑腿”;三是做好事后监管,形成闭环管理,落实企业环保要求和措施,不留后遗症,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在监管执法的肯定列表服务方面,湖北省制定了生态环境监管肯定列表管理办法,分为疫情、重污染天气应急和日常监管三类。对直接受传染病防治影响的企业(单位),环境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按照规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因疫情控制停产造成经营困难而不能按时缴纳罚款的企业(单位),不征收罚款(滞纳金),暂停(分期)罚款;对因疫情引起的环境治理、招投标改进和问题整改而不能按原计划完成的企业(单位),允许适当合理延长工期。
吕文彦还表示,湖北省将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生态环保产业和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对疫情严重、符合污染控制条件的企业延期缴纳环保税,并采取限时豁免、分期延期缴纳等措施降低企业排污权交易成本。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企业因疫情无法完成环境治理的可适当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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