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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e公司新闻、《人民日报》微博评论说,快递要经过收件人的批准,这是一个硬性的要求,但在具体实施中有所改变。进入柜台的超时收费加剧了人们的担忧和不满。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容侵犯,相关制度设计的尊严不容质疑。结实的扭瓜不甜,人们的声音值得一听。快递“最后100米”问题亟待解决。(人民日报)

来源:新浪直播网

标题:人民微评: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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